欢迎您访问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机构介绍
机构介绍
政府部门
乡镇街道
  文广新局
(一)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规范性文件和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三)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组织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七)负责对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艺术品经营、艺术培训等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行政许可、证照审核发放,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研究提出完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建议和措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贯彻落实《文物法》和各级有关文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全市文物工作的重大问题,监督重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完成。研究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制订有关制度和办法,承担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制订市内文物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钻探、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负责申报、审批我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护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大案要案。
(九)负责全市著作权和印刷业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林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
(十)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一)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监管。
(十二)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单位驻林记者站的审核、报批和监管,组织查处违规违纪的新闻采访活动。
(十三)负责全市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
(十四)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拟定全市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五)推动全市对外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交流,负责全市对港澳台的文化行业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申保伏局长主持文广新局党组和局全面工作。
侯建松副局长分管组织、人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文化市场科、人事科、党建、新闻出版科、扫黄打非工作,联系图书馆、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
岳红海副局长分管计划生育,老龄、工会、财务科、文物科,联系文物管理所、文物工作队、博物馆。
陈伟庆纪检组长分管纪检、信访、政务公开、纪检监察室、广电科,联系剧院、豫剧二团、广电总台。
刘拴喜党组成员分管文化、宣传、内务、办公室、文艺科、非遗保护工作,联系文化馆、艺术团、乡镇文化站。
王启龙党组成员分管旅游、演出公司、豫剧一团、孔子纪念馆。
机构名称:文广新局
联系电话: 6122005
网址:
地址: 林州市林虑大道
办公室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发展战略;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政务;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等行政事务;办理市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案、提案;负责全局重大活动、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或协调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局系统的消防、安全生产、保卫、综合治理、创建、计划生育、节能降耗、网上行政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6122005
财务审计科(文化产业科) 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经费,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审核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筹措资金,确保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负责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实施。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科(宣传管理科)(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传媒机构管理科) 拟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工作;组织全市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视听类新媒体、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广播电影电视多功能业务的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工程建设;组织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拟订全市电影事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和电视剧、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发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的制作、播出和引进; 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与节目有关的传播秩序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监督管理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和电影统计工作。审核影片设置、公映许可证,承办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的内容审查和制作、发行许可证工作。
文化艺术科(社会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拟订全市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规定;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拟订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工作规范,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中心事业发展; 规划、指导全市文化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全市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市级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业务监督;负责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我市水准及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以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
文物管理科 拟定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文物普查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文物保护审批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文物保护单位的立项工作;指导文物管理所和博物馆工作。
文化市场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管理科)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市网络文化市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包括歌舞娱乐市场和电子游艺市场)、美术品艺术品市场、动漫市场、电影市场、音像市场、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等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行政许可、证照审核发放;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综合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对文化市场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负责拟定全市文化市场“打黄打非”工作计划和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保护和使用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审核工作;组织对图书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审听、审看;承担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审核新闻单位报刊社驻林记者站的建站申请,记者证的审核并转报审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非法报刊,查处记者站违规违纪行为。监督执行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行业标准;监督执行互联网和数字出版相关行业标准;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进行监管,审核出版物零售、租赁单位的建立;对全市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年度审验并换发经营许可证;对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工作。
人事劳资科(党组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社会艺术考级机构的审核、转报等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系统的表彰工作;负责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系统各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拟订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艺术教育、艺术行业职业教育的教育工作;协调全市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文化科技信息服务;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政务频道 | 红旗渠频道 | 旅游频道 | 社会频道 | 我的林州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中共林州市委 林州市人民政府 维护:林州市新闻中心 电话/传真:0372-6282695
网络:中国联通林州市分公司 ICP备案序号:豫ICP备08001069-2号